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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就业 > 军队文职 > 管理技术岗 > 河北省军区2022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面试通知

河北省军区2022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面试通知

2022-08-17 14:34:03
金戈名将教育

河北省军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面试、

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军区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共有335名考生入围此次面试(面试分组安排见次条)。根据招考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22年8月22日至23日组织面试、资格审核和心理健康测评。面试采取分组形式,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分组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提示:请入围考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按照下列格式回复短信,

“河北省军区文职人员招考面试通知已收悉,本人愿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于8月X日X午按时参加面试。--XXX(考生姓名)”

到手机19933063600。

一、总体安排

1. 时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面试分组安排中明确的考生报到时间,按时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时间:8月22日、23日均为上午7:30,下午14:00。

2. 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198号,河北省军区综合训练队(原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武学院,石家庄精英中学西校区西邻)。

温馨提示:面试地点距离市区、火车站较远,请考生安排行程时打好提前量。

3. 考生携带物品:身份证、准考证、《流行病学调查表》、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个人移动电话。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军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入场防疫要求明确如下:

1. 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可预先扫描下方二维码)绿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72小时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且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不得少于24小时,电子或纸质版均可)、《流行病学调查表》(下附样表,考生需提前打印并如实填写)

微信图片_20220817143218.jpg

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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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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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调查表

2. 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考场安排验证入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3. 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有序离场。

4. 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是否继续参考,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 提倡考生自行赴考,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人员不聚集。

6. 凡考生不配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虚假承诺、隐瞒病史、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及成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7.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天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8. 根据疫情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公众号发布信息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考生面试、资格审核须知

1. 参加面试时,面试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穿行业制服或有明显图案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2. 考生携带规定物品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没有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物品,要根据工作人员指令集中存放保管。

4.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

5. 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未进行面试的考生,不得中途离开,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

6. 候考时不宜与其他考生聊天,防止受到干扰,影响应试状态。

7. 面试答题时,应尽量使用普通话。对考官的提问如未听清楚,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考后集结区等待公布成绩。待告知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自行离开面试区域。

9. 按照引导员指引,携带相关材料到资格审核室进行资格审核。

10. 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到心理健康测评室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11. 面试、资格审核、心理健康测评结束后,自行离开考场。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材料原件、留存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的方式进行。考生于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场地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内容:

(一)个人身份材料

1. 身份证;

2. 准考证;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提供报名回执及准考证遗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本人签字。

(二)学历、学位材料

1. 学历证、学位证。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册验证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材料

1.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可以为评定单位(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 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证书的,可以为评定单位(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资格证书编号等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材料的电子版,需涵盖封面、编号页、姓名页、审批(续审)页。

(四)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加分项目条件,按照在线资格审核加分条件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确无法携带军人证件原件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和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五)其它材料

1.以社会人才身份报考的,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应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无业、待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以个人身份存档的证明。

4.岗位报考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如党员、户籍、“三支一扶”等),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提示:资格审核审原件、交光盘。

1. 以上材料在现场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

2.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为彩色图片或PDF文档,刻录到光盘上报资格审核组,光盘外包装请标注考生姓名及报考岗位。光盘内建立以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用于存储扫描图片。扫描图片要求:图像清晰、位置端正,大小300K左右,按照“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对扫描文件进行命名(如“张三-身份证”、“李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提示:刻录完成后需确认光盘内容是否刻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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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格审核是公开招考工作的重要环节,请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以及提供审核所需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如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面试考场纪律

面试入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如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 参加面试必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将通讯工具、书籍等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区域统一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室及待考区域。

2.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上午7:30前,下午14:00前),经防疫检查、证件核对后,进入候考区域。考生迟到1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候考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如需去卫生间或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吸烟。

4. 经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不得更改,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

5. 进入面试室后,只报告考生本人面试编码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等信息。

6. 报考人员面试时,要遵从主考官提示,按要求抽取考题答题和操作,不得有与面试无关的举动,不得超时。

7. 考生应自己阅读考题,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没有听清楚考官提问时,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

8. 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亲属姓名和家庭地址等有关个人身份信息。

9. 面试终止,考生要听从主考官指令,立即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室,不得将面试考题带离面试室。

10. 考生结束面试后,到考后集结区就坐,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待宣布面试成绩后,取回本人物品,到一楼大厅指定区域进行资格审核,不得继续逗留和随意走动。

11. 严禁对其他考生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

12.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①未按规定要求上交通讯工具等物品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③不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候考室的;

④进入面试室或答题过程时,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

⑤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的;

⑥由他人替考的;

⑦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

⑧资格审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提供伪造材料行为的;

⑨扰乱面试考场正常工作秩序的;

⑩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提示:请入围考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按照下列格式回复短信,

“河北省军区文职人员招考面试通知已收悉,本人愿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于8月X日X午按时参加面试。--XXX(考生姓名)”

到手机19933063600。

如放弃面试资格,请发送短信“因XX原因,确定放弃面试资格。---XXX(考生姓名)”到手机19933063600。


河北省军区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咨询电话:

0311-87988434

河北省军区文职人员招考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311-8798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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