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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就业 > 军队文职 > 管理技术岗 > 文职人员的年假标准如何计算?

文职人员的年假标准如何计算?

2022-09-29 14:53:40
金戈名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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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标准,文职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因工作需要导致未休年假或未休满年假,应按照规定发放未休年假经济补偿:未休年假经济补偿=全年工资收入(全年基本工资+全年基本津贴补贴+奖金工资)÷261×未休假天数×200%因个人原因不休假或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年假天数,不予补偿。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文职人员在正常规定范围之内的探亲休假,均为带薪的。

此外,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补入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

在因私出境上,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两次。(这一点现役军人是无法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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