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转干部备考之重要习题讲解
今天,给考生们分享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试题,我们将相同类型知识点试题归纳在一起,考生只需要把它记下来就能够应对考试!
1.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下构成犯罪的是( )。
A.13周岁的张某某因与父母发生争执,而将父母锤杀
B.小明将放学路上遇到的持刀抢劫歹徒打成重伤
C.为逃避追杀,老王在未经主人同意的情况下骑走他人摩托车
D.张某某为报22年前杀母之仇,将邻居一家三口杀害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A项,《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张某某年仅13周岁,故不构成犯罪。故错误,排除;
B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B项中小明遇到的是持刀抢劫,拥有无限防卫权,故构成特殊正当防卫,因此不构成犯罪。故错误,排除;
C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为逃避追杀,老王在未经主人同意的情况下骑走他人摩托车,构成紧急避险,不属于犯罪行为。故错误,排除;
D项,张某某为报22年前杀母之仇,将邻居一家三口杀害,显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不会因为替母报仇而不构成该犯罪。故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2.奸杀11人,逃亡28年,白银连环杀人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
A.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B.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一律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解析】本题属于刑罚及其具体运用题目。
A项,《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故错误,排除;
B项,《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错误,排除;
C项,《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正确,当选;
D项,《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3.小宇出生在山东省济南市,大学时期将户口迁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从2015年开始到安徽省合肥市参加工作并恋爱结婚,至今仍在安徽合肥工作和生活。问:小宇的住所应该在( )。
A.山东省济南市
B.浙江省杭州市
C.安徽省合肥市
D.以上三地都是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民事主体
【解析】本题属于民事主体题目。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所。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因此,选择C选项。
4.杨某和陈某签订了购买500斤橙子的合同,并约定由李某将500斤橙子交付给杨某,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交付义务,则杨某有权( )。
A.请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陈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陈某或者李某任何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民事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民事责任题目。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5.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情形的是( )。
A.甲在网上定作的一本影集
B.乙在网上购买的一箱红富士苹果
C.丙在网上购买的计算机软件
D.丁在网上购买的一件呢子大衣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其他法律-其他(法律)
【解析】本题属于其他(法律)题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故D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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