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2023年招聘科研博士后、科研助理的启事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隶属于中山大学,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是依托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设立的专业性研究机构,是按照新型高端智库发展要求运作的协同创新平台。2017年9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评选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智库。2018年1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评选确定为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批调研基地。研究院持续在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贸易集成、金融创新、航运中心建设、人才特区打造、社会管理创新、泛珠三角经贸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方面开展深化研究,每年编制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蓝皮书》,创办《自贸区决策参考》、举办自贸区高端论坛,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理事长由李善民教授(中山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岭南学院院长、中山大学原副校长)担任,研究院院长由符正平教授(兼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担任,研究院副院长由李胜兰教授、黄新飞教授、鲁晓东教授、史欣向副教授、史欣向董淳锷副教授担任。
现因发展需要,研究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2-3名、科研助理3-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研博士后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有志于从事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
(二)科研助理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及学历(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硕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体要求:
(1)有志于从事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2)有较强的中文和英语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良好的科研分析统计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管理,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有较强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和较高的PPT制作水平;
(3)愿意主动承担与科研相关的行政工作,认真细致、稳重耐心、责任心强;细心、有担当、肯吃苦;工作适应性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科研助理与中山大学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岗位职责:
(1)协助教授及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完成自贸区相关的研究工作;
(2)承担与科研相关的部分行政工作;
(3)科研助理需要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短期派驻工作。
1.政府职能转变与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2.自贸试验区产业布局与规划研究;
3.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运中心研究;
4.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5.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
6.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与产能合作研究;
7.自由贸易港和其它特殊功能区政策创新研究;
8.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研究;
9.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一)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限2-3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相应绩效奖励,收入约35-55万元人民币/年;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政策;
4.享受国家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
5.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室;
6.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7.将有机会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派驻,期间可享受一定的派驻津贴;
8.工作期限届满后,研究成果突出并符合中山大学相关要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聘任副教授职务;
(二)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科研助理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薪酬参照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2.提供独立办公卡位;
3.视参与课题情况,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4.提供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数据库支持;
5.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派驻期间可享受一定的派驻津贴。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1至3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6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学术简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思路与计划;
6.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二)科研助理人员报名方式及要求:
科研助理(可接受实习生)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简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人员招满截止。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南校区文科楼7楼)
邮编:5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721
传真:020-84111722
E-mail:iftzr@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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