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拥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硕士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住鲁院士2人、聘任院士10人,国家杰青5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长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国家优青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0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54人。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现有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1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获得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项目213项、省级项目139项。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先后获得1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现有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合物加工技术及其相关热物理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及成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态化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孵化器等13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与成果转移转化载体。通过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而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了9家(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首个以山东省高校命名的卫星——“青科大一号”卫星发射升空;2021年5月,“天问一号”安全着陆火星,学校提供自主导航关键核心技术。学校专利转让数列全国高校第52位,获批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因“政产学研融合”而闻名的“青科大模式”广受社会赞誉,并被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以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深度报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同22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余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获批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形成了涵盖理、工、艺等学科专业多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格局。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德国帕德博恩大学合作成立的中德科技学院,纳入中德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牵头共建的泰中国际橡胶学院,是山东省首个本科境外办学机构。
1、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 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 我校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5、满足“附件: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中的相关要求。
1、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年薪25万元以上,包括:
(1)每年固定工资、保险等18万元以上;
(2)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每人每年8.4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业绩津贴分配办法参与分配;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4、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在站期间、留青后可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
5、进站时可通过“2+3”青年教师贯通式培养模式申请教职或出站后达到条件申请教职;
6、学校支持、鼓励在站博士后申请并主持各类博士后科研项目,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等。
1. 申请人向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流动站进行初审。
(1)《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学校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批的专利、承担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各设站学部(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评议,结合本学科发展规划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遴选拟招收的博士后,并将《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必要时设站学部(院)还应与申请人培养单位和导师联系,具体了解其思想品质、科研能力、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
2. 网上申请。
经博士后流动站初审,学校审批同意拟招收的申请者,进入网站中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版)(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学校博管办和省博管办网上审核通过后,办理入站手续。
3. 入站手续。
已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要及时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入站手续,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在职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服务楼4001
联系电话:0532-88959200
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抄送邮件job100zp@163.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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