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建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并与海内外诸多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设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79个。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4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8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1038人,正高级
岗位人员226人,副高级岗位人员761人。现有双聘院士、“973”首席科学家4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等12人,海外高层次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智库高端专家、齐鲁文化英才、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等5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
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校舍面积8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3亿元。图书馆总面积近5万平方米,现有纸质藏书263.5万册,电子图书368万种,电子期刊143.7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50个。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教学相长、学风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特色亮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招聘网。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⑴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⑷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⑸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个别谈话、侧面了解、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至招聘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引进待遇详见人力资源处网站《聊城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
公告》。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联系人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备注栏”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635—8239668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人力资源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