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150名公告(第一批)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1个,开办本科专业36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2000人,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
2021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高水平办好南宁学院,对标推进南宁学院创建为南宁大学。”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贯彻“应用型、开放式、新体验”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上下一心、凝心聚力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升格南宁大学目标。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录用)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博士15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录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7.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8.诚实守信,个人档案与材料无虚假情况、无隐瞒信息;
9.无劳资纠纷和不良从业记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学校分三个类别引进博士:
1.博士+正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2.博士+副高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3.博士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凡以不实信息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报名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及考察
面试可采取试讲、面谈等不同形式,具体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70分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聘用
按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人才待遇
(一)薪酬福利
各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安家费档次由服务期任务而确定。
人才层次 | 购房补贴 (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薪酬等待遇 |
第一层次 (博士+正高,50岁以内) | 40-200 | 第一档70 第二档60 第三档50 | 一、引进人才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入编政策的,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二、工资标准:副高/博士:16万元/年起;正高:22万元/年起。以上收入均不含博士专项津贴、科研绩效收入。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实行“一事一议”。 三、教学科研激励:学校设立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和教书育人中作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薪酬奖励。 四、配偶安排: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优先录用。 |
第二层次 (博士+副高45岁以内) | 20-200 | 第一档60 第二档50 第三档40 |
第三层次 (博士,40岁以内) | 20-200 | 第一档50 第二档40 第三档30 |
其他待遇/福利: 1.以上各层次人才可安排校内住房一套。 2.入职后报销国内往返南宁应聘的火车(含高铁、动车)或机票费用一次及首次入职体检费。 3.按规定享受五险二金、博士专项津贴(3000元/月)、伙食补贴、住房补贴、定期体检、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等薪酬福利待遇。 4.对新引进至我校的博士,可申报南宁市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5.经认定为南宁市相应人才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贷款额度1.5倍-4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医疗优诊、优惠入住人才公寓、协调子女入学等政策。 6.符合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具体按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7.应届毕业生可享受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具体按南宁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
相关说明: 1.购房补贴为南宁市给予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于2018年7月31日后首次在邕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申请、发放方式按照南宁市人才购房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2.安家费发放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领取额度最高可按安家费标准的50%领取。 3.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期8年。 |
(二)成长发展
学校以利用硕士点建设契机,以学科专业发展为人才资源配置导向,将人才队伍建设与优势学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交叉学科专业的建设需求相结合,注重搭建平台、培育团队;积极实施“不孤学者引育计划”、“国内外访问学者支持计划”,加快培育一批青年学科骨干成长为学科带头人,着力培育一批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巨大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鼓励青年博士跨学科交叉组建学科团队,增强联合攻关和提高集成创新能力;采用“四阶梯递进式鹰计划”教师培养培训模式,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学团队合作、骨干研修、课程培训等项目,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三)组织氛围
1.坐落在在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之中,学校2022年获评“广西首批绿色学校”,拥有国家AAA级景区的校园环境,校内有新华书店、瑞幸咖啡等便利设施。
2.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部门活动。
3.灵活、畅通、公开的沟通平台。
六、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834,来电请说明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各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第一批)岗位信息表
南宁学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