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的启事
学校创办于1929年,提出建设“完备弘深之大学”的愿景,到20世纪40年代发展成为文理工商法医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成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恢复调整和改革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98年获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原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重庆大学,2001年成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办学目标不懈奋进。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11个学科门类,设7个学部35个学院。
重庆大学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复兴民族,誓作前锋”的精神,遵循“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与“求知、求精、求实、求新”的学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奋力谱写学校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重大”力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位于学校A区美丽的民主湖畔,是直属学校领导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重庆市委宣传部与重庆大学共建学院、重庆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本科专业,2023年10月软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名全国第30位,进入前8%。学院下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本科生教研室。学院教师承担了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学院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已形成适合学院未来发展的师资队伍。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正以昂扬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在提升学院的教学水平、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学院正在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加快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推进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面向全国选聘英才,欢迎您的关注与加入,邀您一起共建一流马院!
一、招聘时间:常年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应届博士及博士后,数量不限。
三、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教学及科研能力较强,身心健康。
3.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四、学科背景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人文社科相关学科
(一)面向在职教师的弘深类岗位
1.弘深卓越学者
(1)应聘条件: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深厚科学素养与学术造诣,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
(2)引进待遇:税前年薪120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2.弘深杰出学者
(1)申报条件: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具有带领本学科领域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引进待遇:年薪80万(税前),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教学科研奖励。
(3)学术环境: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0万元,以及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
(4)生活环境:安家费200万元(含国家和地方),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3.弘深优秀学者
(1)申报条件: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就,且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薪酬待遇:年薪60万(包括税前年薪、地方人才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的全口径收入),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教学科研奖励。
(3)学术环境:评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提供科研启动费60万。
(4)生活环境:最高可享受安家费160万元(含国家和地方),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4.弘深青年学者
(1)申报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原则上应有不少于2年的学术工作经历,在所从事研究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潜力。
(2)薪酬待遇:年薪35-45万元,(包含税前年薪、地方人才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学校缴纳部分的全口径收入),另可享受超出工作任务以外的教学科研奖励。
(3)学术环境:事业编制内终身聘用,提前聘为教授,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以及相关科研平台配套经费。
(4)生活环境:可享受安家费50-60万元(含国家和地方),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二)面向在职教师(含博士后)的常规类岗位
1.教授/准聘教授
(1)申报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5年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定聘任的正高职务学术水平校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薪酬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安家费40-60万元(含地方),科研启动费20-40万元(未含学院配套)。
2.副教授/准聘副教授
(1)申报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博士毕业以来学术成果高于或基本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当年评定聘任的副高职务学术水平校外人才或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2)薪酬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5-10万元(未含学院配套)。
(三)面向博士研究生的常规岗位
1.讲师
(1)申报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30岁。
(2)薪酬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定向培养
(1)招聘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在读博士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报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教学科研成果符合我校的任职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正常履行教学科研等岗位职责的条件。有意愿并签订协议,在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后来我院工作。
(3)协议待遇:学校给予培养经费3万元/年,逐年发放给学生。
(四)科研博士后
1.申请条件
招收条件需满足国家博士后进站条件,符合学校流动站学科对博士后招聘岗位要求。聘期采用聘用合同管理,每个聘期2年,期满后可续聘1次。
2.薪酬待遇
(1)学校全额资助聘任的科研博士后,学校提供薪酬待遇为25万元/年(税前),另加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万元/年)。合作导师可自主提供额外薪酬支持。
(2)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资助聘任的科研博士后,共同资助薪酬待遇25万元/年(税前)。其中,学校提供22万元/年,合作导师须提供3万元/年,另加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万元/年)。
(3)合作导师自筹经费资助的科研博士后,薪酬待遇由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协商确定,学校仅支付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万元/年)。为了扣减科研博士后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合作导师至少提供每年5万元,聘期2年,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10万元。
六、人才引进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
咨询电话:023-6510626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欢迎各种形式的咨询!热忱期待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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