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是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办公环境良好,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是以轨道交通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育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
岗位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现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建筑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举办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32个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或者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具体详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9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录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下载并填写《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tjtdxy_rsc@tj.gov.cn),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应聘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携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和试讲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成绩的计算方法
采取试讲和述职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述职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求职动机、专业特长、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试讲和述职答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述职答辩成绩占50%。总成绩=试讲成绩×50%+述职答辩成绩×50%。试讲成绩、述职答辩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核结束后,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经学院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它事宜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6186931 13370496931
监督电话:2618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