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20名,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
一、学院简介
山东警察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始创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现有教职工532人,在校生规模为6000人。设置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高校立项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公安学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山东警察学院是山东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唯一的高等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学科研基地,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被公安部、商务部确定为全国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国家援外培训基地,担负着全日制本科培养,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在职民警专业培训和国际警务合作培训任务。
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现有文化东路(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明水(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两个校区。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和学院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人民警察
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难以进行考察的;
(10)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公安厅网站、山东警察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站地址:山东省公安厅:http://gat.shandong.gov.cn ;山东警察学院:http://www.sdpc.edu.cn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博士招聘网”(如:教师1+公安学专业+张三+博士招聘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请发送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山东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7)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8)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后,学院将适时启动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等程序。学校将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做出书面承诺。经审查发现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及山东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核准予以聘用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山东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31-686227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岗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学校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622619
邮编:250200
山东警察学院
2023年9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