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被誉为“闪耀八桂的医学明珠”。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0个学院(系、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28所临床教学
实习医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设有临床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等27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为50.2%,有7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专职及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89人,有硕士生导师1004人,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选、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60余人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桂林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六)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要求;
(七)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0日,(地点: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409室,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2﹕30—5﹕00)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2.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医学院应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目前仍在职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我校的证明(附件4),如已经离职的须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证明。将上述材料连同资格证明材料按照《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个人简历》模板(附件5)要求整理。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报告(学历及学位或学籍)、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3.将整理完毕的《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个人简历》(附件5)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现场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用于核验。
4.将整理完毕的《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个人简历》PDF版(附件5)、填写完毕的《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Excel版(附件3)一起打包压缩,以“2024年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公开招聘电子邮箱:5882@glmc.edu.cn(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5.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3)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5)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7.在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并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七、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师德师风和录用资格条件等。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组织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95882,联系人: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5038。
十二、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桂林医学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