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是2011年潍坊市政府投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组建的全国首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研究联盟发起单位、秘书长单位。学校占地822亩,设有航海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42个专业,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由青年教学能手、课程主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组成的师资团队,专任教师600余人。学校海洋特色鲜明,具备交通部海事局认可的18个培训类别33个培训项目资质,涉海社会培训规模达到每年3万人次,占全国7%,全省26%,系全省航海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最大的、涉海类社会职业培训规模最大的职业院校。
在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中央城区开发服务中心大力支持下,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教师85人。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辅导员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个别岗位除外)。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潍坊·滨海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12:00—7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2日12:00—7月26日17:00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时提供):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本科及
硕士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报名考试,并应于录用前取得学位认证,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在职人员参加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在用人单位离职的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有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7)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2日12:00—7月24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2日13:00—7月2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综合面试考务费为50元/人,专业试讲(演讲)考务费为70元/人。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报名结束后,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试讲(演讲)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试讲的方式,辅导员岗位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演讲的方式。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认知、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综合面试相关事宜和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需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2.专业试讲(演讲):
专业试讲(演讲)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其中,专任教师13、专任教师14、专任教师15、专任教师25、专任教师26、专任教师17含技能测试环节。专业试讲(演讲)相关事宜和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需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应聘人员在面试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面试成绩占30%,专业试讲(演讲)成绩占70%的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演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专业专业试讲(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专业试讲(演讲)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
对考察通过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员,体检需持学校规定体检表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统一交人事处。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话:0536-3083569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8:30-16:50)内拨打。
潍坊滨海区中央城区开发服务中心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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