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无人机应用技术 机电设备技术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2 | 电气工程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新能源装备技术 光伏工程技术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3 | 材料工程系 | 智能焊接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方向)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CAD/CAM修复方向) 稀土材料技术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
4 | 数控技术系 | 数控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 | 车辆工程系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新能源汽车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6 | 人文与艺术设计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广告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建筑室内设计 |
7 | 经济贸易管理系 | 大数据与会计 旅游管理 跨境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民航运输服务 |
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9 | 国际教育系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早期教育 护理 |
引进对象及条件 | 第一类 |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见附件)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
第二类 |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第五类层次人才中: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 | |
第三类 |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 |
第四类 | 具有本科学历人员,且具有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第六类层次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 |
引才专业 |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兵器科学与工程、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方向)、管理学 | |
引才名额 | 拟引进人数10人 | |
引才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 |
引才待遇 | 一类人才 | 总体费用100万元起(住房补贴50万元,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具体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业绩和学术水平,由党委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研究决定。 |
二类人才 | 1.理科总体费用60万元(住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文科总体费用55万元(住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 |
三类人才 | 1.理科总体费用40万元(住房补贴2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8万元); 2.文科总体费用32万元(住房补贴2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根据专业紧缺情况,调整相关待遇,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最终引进待遇。 | |
四类人才 | 总体费用3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资助科研启动(参加技术技能大赛)经费10万元]。 | |
其他相关待遇及政策 | 1.落实包头市事业编制,享受包头市人才引进待遇; 2.根据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受聘相应岗位,校内待遇最低享受副高七级; 3.学院柔性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需求。 |
第一类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一类) |
第二类 | 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简称为二类)。 |
第三类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qianren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changjiang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三类)。 |
第四类 | 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qianren计划”入选者,“青年changjiang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四类)。 |
第五类 | 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符合包头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简称为五类)。 |
第六类 | 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简称为六类)。 |
《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实施。 |
第一步 | 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邮箱bzyrscrck@126.com |
第二步 | 学院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查(人才引进标准)、面试测评 |
第三步 | 体检、考核、考察(含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 |
第四步 | 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研究 |
第五步 | 公示、办理人才引进人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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