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始建于2008年5月,2010年正式建校,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名校云集、产业集聚的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公开
招聘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化管理高层次人才(博士)16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方式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化管理”方式:1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验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并提供相应社保记录。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
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五)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未按时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成果证书。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附件下载《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上填写的各类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通知面试后现场携带原件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同步以附件形式发至
hr@siso.edu.cn。邮件及附件以“姓名+社会人员/应届生+硕博招聘网”为名。
(三)资格初审。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
五、考核程序
通过学校考核和区域考核择优聘用。
(一)学校考核
1.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参加后续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登记表、考核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考生须按序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预先复印并装订好带至复审处)。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
④有职称证书的提供所有职称证书;
⑤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三大检索情况;
⑥代表作复印件;
⑦所取得的专利、鉴定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⑨工作经历证明;
⑩其他证明材料。
2.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环节。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成绩计算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上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同分跟进)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区域考核人员。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区域考核人选。
(二)区域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岗位条件中涉及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5.资格审核、考试、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8.首聘期进行预聘管理,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方可续聘。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为3年。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首次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9.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按照苏园办[2023]2号《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申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人才,获评后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10.被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七、组织实施
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筛选,择优发出考试通知(电话)。
2.学校考核。
3.上级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区域考核。
4.体检与考察。通过区域考核的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5.公示。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录用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录用前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7.纪检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考核环节全程录像,学校纪检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松涛街208号
联系电话:0512-62932642,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3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2024年8月23日
附件: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简介表
岗位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与智能医疗设备领域交叉研究的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与智能医疗设备领域交叉研究的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械工程类与智能医疗设备领域交叉研究的相关专业(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等与智能医疗设备领域交叉研究的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3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药学类相关专业(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生物与医药等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4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类与生物信息领域交叉研究的相关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统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与生物信息领域交叉研究的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5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生物工程类相关专业(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发酵工程、生物与医药等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6 | 生物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医药化工类相关专业(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物药学、制药工程等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与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交叉的电子信息类、基础理学类,统计类等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8 | 智能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筑工程、测绘 | 具有相应学位 |
9 | 智能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具有相应学位 |
10 | 智能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具有相应学位 |
11 | 电子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及其他集成电路相关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12 | 数字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 | 数字媒体相关专业(计算机类、艺术设计类、广播影视类) | 具有相应学位 |
13 | 金融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信息处理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14 | 金融科技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金融相关专业(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数量经济学) | 具有相应学位 |
合计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