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新疆工匠”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设置涵盖技工、中、高职、本科等4个层次的54个专业。
学院每年为自治区建设行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
岗位高素质技能人才近3000人,为新疆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并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学院为自治区建筑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示范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承办单位,并多次承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等赛项。2019年荣获全国“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砌筑金奖、镶贴银奖,2020年、2021年、2022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决赛中获奖,被中国教育在线评为“最具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被住建部、人社部评为“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
公告表》(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