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学校相关要求,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项目属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类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之一,申报项目须与公益创业服务、师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内容相结合。
二、申报条件
1. 大创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主持人应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团队人数一般为3-5人,项目申报内容一般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2. 大创项目须选择1-2名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创业训练项目还可再聘任一位相关行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2023年大创项目最多2项(包含未结题项目)。
4.曾参加大创项目且存在抄袭、中途撤销、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未结项的往年大创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5.大创项目开展时间一般为1年。
三、立项范围及选题来源
立项的内容应适合本科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的特点,还应做到实施条件有保障、预期结果相对明确。
(一)创新训练项目(附件3)
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2.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的项目;
3. 从专业课程学习、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4. 对学校教学及人才培养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项目;
5. 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能够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
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结合学校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8.本学科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9.与大学生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赛、计算机设计竞赛、“挑战杯”等)前期研究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附件4)
1.以教师科研及创新成果为核心的技术、产品类;
2.与“互联网+”制造业、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相关的项目;
3.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商业;
4.通过学科交叉所产生的新的商业方向;
5.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6.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7.互联网加传统产业、新业态、新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
8.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9. 创业思路明确、创业计划相对成熟、创意新颖的创业项目;
10. 拟注册非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此类项目要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申报项目须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力争实现自我造血和可复制性,助力乡村振兴。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需尽早部署,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与组织管理工作。鼓励并协助学有余力的学生申报项目。
2.各部门应注重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积极鼓励学生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3.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申报书内容检查修改,及时指导项目成员进行对内容进行完善。
4.已获得资助的“大创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有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5.项目立项后学生不得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如有发现,将取消项目主持人今后申报资格。
6.项目组织管理按《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修订)》(应用学院发〔2020〕15号)规定执行。
7.2023年大创项目纸质版申报书(需指导教师签字)须在5月24日9:00---17:00上交南教学楼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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