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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年) 校赛的预通知

2024-04-22 10:19:49
湖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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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湖北师范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是由总书记亲自回信、分管副总理每年都亲自出席、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位列第一,已成为世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盛会,以及国内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同时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定位高,发展快,大学生热情高涨,星火燎原,第一届大赛有20万大学生、3.6万个项目参赛,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有来自108个国家和地区、4554所学校的340余万个项目、1450万人报名参赛;效果好,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评价高,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共有151个国家和地区5296所院校1709万余人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达421余万个。


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此项比赛,2023年获得省级银奖5项,铜奖7项,“我梦见-楚天创客”大赛铜奖3项。2024年,力争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再创佳绩!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 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 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大赛组委会对于在省赛中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核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参赛资格,并责令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指导老师和学生作出处理,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主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各有关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产业命题赛道


(一)目标任务


1.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2.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3.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4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及讲座指导、校级比赛、集中培训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4月起至5月)


1.(4月)开展大赛政策文件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并及时转发各项大赛通知。组建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国家、省厅和黄石市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大赛的目的、意义,举办创新创业沙龙,交流创业成功者的典型经验等。


2.(4月上旬至4月下旬)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项目。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大赛备赛系列讲座。开展本训练营项目主要服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邀请行业类最权威专家开展大赛辅导讲座,进行项目辅导,提升学生比赛能力和水平。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讲座指导阶段(即日起至7月)


1. 各学院组织报名。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公布比赛评分规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赛,组织动员团队报名,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参赛团队负责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目前系统还未开放,具体开放时间见后续通知)。


2.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3.讲座指导。报名的项目团队,将组织讲座进行指导,邀请指导老师对商业计划书等比赛内容进行统一指导。


(三)比赛阶段(2023年4月至7月)


比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决赛由学校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1.院级初赛(4月)。院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各学院完成初赛后按照学院实际报名项目数量的 15%(不高于 20%)推荐至校级复赛。具体参赛项目数量及人数要求参照去年要求,即各学院参赛人数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数的 25%,网上申报项目数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数的 10%(重点院系不少于12%)。(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2.校级复赛(5-6月)。网评由学校评委会专家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打分,遴选出若干团队参加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6-7月)。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不同形式的项目和团队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团打分结果,评选出校级决赛结果。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24年7-8月)


根据省厅要求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湖北省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


七、奖励政策


1.大赛奖励见正式通知;


2.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复赛,并享受大赛相关支持政策;


3.优先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并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


4.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5.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


6.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院,在申报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原则上4月下旬之前要完成院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动员工作即时展开;要积极动员师生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寒假大段时间做好筹备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九、注意事项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本预通知与正式通知有出入的以正式通知为准。


2.提醒学院注意,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联系电话:0714-6576539(王老师)


邮  箱:245363930@qq.com


 


 


湖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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