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委员会公开遴选村常职干部3名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引领“千名大学生筑梦乡村”五条措施》和《涪城区基层治理“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为支持引导大学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进一步推动镇村干部结构更加优化、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建设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决定公开遴选村常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使用。
二、遴选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名村常职干部。遴选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不够,则按比例减少遴选名额。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能胜任村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丰谷镇党委审定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有下列情况者,可遴选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高校学习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大学毕业生、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加1分(不累加)。
3.2020年以来,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扬表彰的加3分(此项取获得的最高表扬表彰荣誉,不累加)。
4.中共党员加2分。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有1年以上乡镇(街道)、村工作经历的加3分(需工作所在街道、乡镇出具证明)。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团结路19号311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2811234、15281612270、13568268345、18227097702。
4.报名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具有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丰谷镇党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电话通知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遴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村工作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丰谷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仪态仪表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2日内,在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丰谷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分别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遴选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下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丰谷镇报请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统一参照村常职干部要求,联合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绵阳市涪城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因政治审查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在涪城区政务网和丰谷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手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人遴选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任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人员,由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党委确定为聘任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任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在丰谷镇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待遇保障
此次公开遴选的村常职干部,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涪城区统一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六、纪律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已被聘任的予以取消。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次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徇私舞弊、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举报电话:0816-2810363。
七、其他事项
被聘任人员工作半年内离职造成缺额的,按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报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备案。
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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