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30至8月18日11:30,原文如下:
为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参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对外贸易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有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专业要求:本科要求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要求为国际贸易学专业。
3.岗位其他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CET-6)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证书;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引进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8月,即到2023年8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考生应具备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签订合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要求一致。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30至8月18日11:30,逾期未到现场进行报名审查的,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1019室。
3.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2023年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大学英语六级(CET-6)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2);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引进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均取消聘用。
(二)面试
本次引进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待报名结束后由经开区管委会另行发放。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引进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经开区管委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www.jle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四、咨询服务
本次引进工作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432—66490119。
附件: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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