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宝安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740室,邮编:518101,监督电话:0755-29999980,邮箱:bazzbgwyglk@baoa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宝安区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名单(第四批)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3年5月31日
原标题: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宝安区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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