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一篇文章就搞定
公务员考试用于选拔高素质人才,不仅考察理论知识,身体素质考察也是重中之重,考生即使笔试面试都名列前茅,但是体检不符合标准,也不会被录用,所以说,考生们一定要提前了解体检标准,以免在最后的关头被刷下来,这样岂不是很可惜?
为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会同人事部、卫生部制定,人社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标准》)。
那今天这篇扫盲帖就带领大家了解那些与大家息息相关的的几条重要体检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一、血压
《标准》第二条规定,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也就是说,超过140mmHg就已经不合格了。哪怕只超一点或低一点都有可能与你心心念念的上岸机会失之交臂。按照往年的情况,血压不合格被刷的比例非常之高,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提前去医院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高血压症状要及时治疗,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二、肝脏
《标准》中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这一规定说直白点就是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会影响到体检。有一些考生会问乙肝携带者是否会影响体检呢?大家要注意,“肝炎”与“乙肝”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会根据其肝功能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录用体检标准。只要不影响肝功能,就不影响检查结果。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有更严格的体检标准,如特警职位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则检查不合格。
三、视力、听力
《标准》第十九条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大家注意,《标准》中规定的是测试矫正视力,也就是说是可以戴着眼镜测试的,度数不够医生会给加,不影响。
不过《标准》中只是通用的、普遍的标准要求。对于特殊的人民警察职位,则有更加严格的标准,具体要求如下: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如果大家不确定自己的度数涨没涨或者担心眼睛会有其他不易察觉的问题,可以提前到眼科医院做完整的检查,总之,不要过分担忧,日常生活中要好好爱护自己的眼睛,避免疲劳用眼。
《标准》第二十条规定,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从以上两条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视力、听力有严重问题的考生,是不能被录取的。
四、精神类疾病
《标准》第十一条规定,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这一条规定主要是指精神病或精神疾病,会出现情感、思维、认知、感觉和行为等方面的明显异常,严重影响社交功能,妨碍学习、工作甚至给周围造成有害影响,所以有以上规定中的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合格。
以上列举了《标准》中几条比较重要的规定并解读,还有一些其他的标准以及针对特殊岗位的特殊标准,大家可以对照着自身情况查看。
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体检,一举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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