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征召计划
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2名(男性)。主要从事基层消防监管、防火巡查、档案整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摄影、摄像技术,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分配和管理。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进行工作分配。
(三)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每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遇有突发事件、紧急任务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年薪约为8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月度考评及保险费用等)。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报名条件
1、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不良嗜好。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化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体重指数在BMI18.5—33.9kg/㎡之间[体重指数计数公式是体重(kg)÷身高的平方]。
2、持有C2型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拥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和消防灭火救援实操经验者,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招录流程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幸福西大街11号)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北楼三楼)。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份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征召岗位相关证书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13851311716、1529536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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