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盐边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23人,驻村辅警17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或资质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有特殊技能的适当降低;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内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13日。9:00至12:00,15:0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盐边县公安局516办公室。
3.要求: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1、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出具)、其他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同时,将填写好的《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本人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724457600@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9:00至12:00,15:00至17:00。逾期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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