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69人,其中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7人,消防文员12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6、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二)优先条件:
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录用退出消防员、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参加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待补录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人员;
7、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招录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每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绩效、高危、高温、交通、五险一金、奖励工资等(详见附件1)。其中“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扣缴,工资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增。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如参加单位统一的执勤安保、遂行出动、值班备勤任务,按有关标准享受执勤补贴、现场救援、值班补贴。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上4休2的模式安排轮休;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以上两类人员休假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日常管理。录用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个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因个人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四、招录程序
(一)公布公告
本次招录工作由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招录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口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8时至2024年11月10日8时。
3、报名网址:https://cyp-fesco.oxcoder.com/#/index?code=e0a9b8565cb497d114bdfbd7c5049760(请使用电脑并将此网址复制到除IE浏览器以外的其他浏览器中打开)。
4、报名人员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提交资格初审材料,具体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则无需提供);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驾驶证(有驾驶证者提供);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有获奖证书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者提供);
(7)退伍军人提交退伍证;
(8)退出消防员提交工作证明;
(9)无犯罪证明;
(10)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请用原件扫描电子版以图片的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相应栏目。
5、资格审查:考生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需及时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1日17时。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其标准按照《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1、报考消防文员类别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5分,体能测试成绩由用人单位确定各类别岗位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及以上标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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