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自贡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含);
4.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正在从事自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9:30—11:30和14:30—17:30。
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614室(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299号)。
联系电话:0813-4702613,联系人:罗警官、陈警官。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退伍军人还应持本人退伍证/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如从事过辅警工作的,须在应聘前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报考资格的印证材料,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辅警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予以退还,复印件和照片留存不予退还。
登记表上应准确载明应聘人员本人的联系方式,并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多次电话(0813—4702613)联系不上应聘人员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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