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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 > 省考 > 招考公告 >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无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4名公告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无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4名公告

2024-11-18 14:19:02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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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工作力量,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44人,详见附件1:《石家庄市无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等部委相关文件中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报考人员须应具有无极县户籍。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支部出具的盖有党支部、党委章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内容可参考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或自拟格式。

(11)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所负责网格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具体流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无极县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诺优考”报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https://s.nuoyoukao.com/s/24367

2.报名、初审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22日12:00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根据报考岗位上传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定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线缴费确认报考。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取消等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

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后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签订放弃报名承诺书,已经缴费且放弃报考的考生,报名考务费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考生根据笔试公告,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安排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等相关知识。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5)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6)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其它要求如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开具的证明需留存原件)。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通过笔试及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公告,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单》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确定进入政审考察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政审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学历高者;③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政审考察

依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依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需保持电话通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因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无极县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诺优考”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关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无极县城区居民服务中心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与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无极县城区居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条件,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中涉及户籍要求的,以报名开始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等情况。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务办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311-85095774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13331365685 工作时间:周六到周日 9:00-12:00 13:00-17:00

附件1:石家庄市无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pdf (49.5 K)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x (10.9 K)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249.26 K)

原文标题:石家庄市无极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nuoyoukao.com/views/flowManage?ProjectID=202411111331314510000000000001239195&ProjectFlowID=202411111331314510000000000001239196&FlowType=1000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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