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玉林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玉林市公安局共设8个辅警岗位,拟招聘2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林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6日-2006年12月5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曾被玉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局、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玉林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东路7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本人自行在“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玉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玉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五、考试
我局将通过招聘微信工作群发布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完成后,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计算机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45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以下两种情形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招聘岗位面向非退伍军人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在1:3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均未达6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招聘岗位面向退伍军人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在1:3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1:3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我局结合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并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选出人员再次进行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经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可聘用为玉林市公安局辅警,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候录库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出现聘用后辞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择优补录。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再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玉林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 “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每月2406元(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月度工作表现,月工资待遇为3300-4600元(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根据年度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金。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玉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5-2582254(玉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报名咨询电话:0775-2582429(玉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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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玉林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docx
原文标题:2024年玉林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gorQyr4ldFSBJyHZHFX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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