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博士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硕士海外留学人员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
(五)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4年12月13日前取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则上从市外引进,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含控制总量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网址:http://zzhrss.zaozhuang.gov.cn/。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2024年12月19日16:00
报名材料:
1.《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5.二寸证件照片两张;
6.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邮箱:zzrsjxrc@z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2-3690856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报名邮箱:zzshbxrsk@z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2-3317006
具体方法: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填写《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报考单位”。如:“李xx+博士研究生+××大学+市公共就业”),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2.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核贯穿报考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枣庄人社”微信公众号。
各招聘岗位按照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未有报名合格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单位,如果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将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情况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资格审查、体检以及拟聘用阶段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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