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湾经济区工作部门第一次公开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5月15日17:00,原文如下
为贯彻“‘两先’建设、金普先行、普湾争先”要求,建设一支具有一流学习能力、一流专业素养、一流工作干劲和一流责任担当的队伍,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个,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工作地点在辽宁省大连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满足报名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
4.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8.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其他影响聘用有关问题的。
二、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大连普湾经济区工作部门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执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履历评估(心理测评)-面试-考察(或背景调查)-公示-体检-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即开始报名工作。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本人填写《大连普湾经济区工作部门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大连普湾经济区工作部门招聘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含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和其他关于本人履职能力、过往业绩等证明材料,报名党委纪检监察部(管委会合规督察部)部长岗位的需提供领导岗位任职文件。将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pwdqgzbhr@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大小在20MB以内)。
4.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以收到电子邮件回执为准。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相关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二)资格审查
由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不足1:2的岗位将被取消。
(三)履历评估及心理测评
第三方机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履历评估,根据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1:5比例确定获得参加面试资格的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的岗位取消。
对于报名党委纪检监察部(管委会合规督察部)部长岗位且确定获得参加面试资格的人选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报告仅作为面试的参考,不计入总成绩。未完成心理测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从资格审查合格且履历评估得分高于最低限制分的人员中向下递补人选。
(四)面试
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现场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或背景调查)
应聘人员总成绩=履历评估成绩×20%+面试成绩×80%,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背景调查)人选。
园区派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开展背景调查。考察或背景调查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优先考察排名靠前的人员。
(六)公示
考察(背景调查)结束后,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区党委会议可以决定保持空缺。对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安排体检。体检结果参考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审核;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普湾经济区管委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录用人员设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三、薪酬待遇
园区薪资总额不高于大连市上年度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3倍,录用者享受六险二金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大连普湾经济区管委会机构性质为法定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所辖区域的经济管理职能,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
(二)聘用人员为大连普湾经济区部门工作人员,不再保留原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聘用人员每个聘期为3年,期满依据考核结果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进入心理测评、面试、考察各个环节的人员及考试具体通知要求等与招聘相关的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告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予通知。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由大连普湾经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411-85779637
0411-85779797
(工作日时间:8:3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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