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报考玉树州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4月28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6日(节假日除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1.资格复审地点:中共玉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州委大楼5楼)。
2.联系电话:0976-8821290。
三、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玉树州职位的考生(报考法检两院的考生除外)。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含青南计划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4.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具有两年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工资花名册、社保缴存凭证等),证明材料尽可能齐全。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确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第一时间与资格复审部门(单位)联系,采用委托他人、邮寄(传真)相关资料(复印件)+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的需提供情况说明,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有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签字及手印。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由本人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补审。
3.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承诺书”。
4.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和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由州委组织部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5.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有更改,请及时与中共玉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6.建议所有报考具有藏语(康巴语)口语交流能力职位的考生于5月13日前进行资格复审,以便后续开展藏语(康巴语)口语能力测试。
附件:委托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中共玉树州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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