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参考安庆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留存)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留存,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需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艰苦边远地区(望江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职位,提供所在单位工作满3年(截至2023年12月)的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报考者以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鉴定表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人员,还应下载《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报名资格审查表》,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向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提交。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原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离职人员身份报考的,辞职或取消录用人员需提供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相关材料;被辞退人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
(7)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本县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本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本县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8)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其余地区资格复审通知陆续公布中,请考生们耐心等待,华图教育会同步官网更新通知内容,如有任何疑问都可由下方渠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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