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昆明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职位)面试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
报考昆明市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三、面试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3号门(昆明市西山区海润路209号)考生集合点。
四、面试方法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法。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和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
五、面试基本程序
1.考生于5月10日上午7:00-7:30期间报到,上午7:3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生集合点。
2.工作人员点名,核对报考人员信息,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场、面试顺序号,宣读面试程序、纪律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3.在引导员指引下依次开始面试。
4.考场外等候公布个人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场。
六、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认真阅读以下规定,自觉遵守面试纪律: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时签订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要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考生的陪同家属不得进入考区范围。
4.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全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通讯工具、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备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6.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7.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8.距模拟法庭控辩各阶段时限30秒时,考场计时员会举牌示意,请考生注意提示,合理分配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9.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
10.每一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再按顺序返回考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宣布完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区,如有违反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11.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12.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昆明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6日
来源:http://zzb.km.gov.cn/c/2023-05-06/4729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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