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本次补充录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交报考申请。报名须以参加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操作。补充录用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者应详细咨询招录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6月9日至6月10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具有补充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补充录用全过程,在补充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补充录用计划裁减
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报名成功人数与补充录用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报名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
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一)体能测评
公安、监狱部门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统一在昆明组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6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二)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统一在昆明开展,由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6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补充录用环节不再递补。
注意:本次补录无需笔试,报名成功、体测合格、通过资格复审即可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补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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