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点击附件查看名单等28名同志(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新录用公务员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6月12日9:00到阿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原州档案馆50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报考者按有关程序向单位提出辞聘申请,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档案不在报考县(市)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3年6月7日
原标题:20230607关于录用卓玛塔等28名同志为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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