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1同志(详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南宁市外事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邮政编码:530029
监督电话:0771-5889201、0771-5539133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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