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相关要求,昆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体检及后续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
报考昆明市市级机关岗位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报考县(市)区岗位的考生,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各县(市)区通知为准。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需带材料: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两张。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5.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3)特别提示考生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二、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大职位选岗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昆明党的组织建设网(//zzb.km.gov.cn/)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持续关注昆明党的组织建设网(//zzb.km.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联系电话:
昆明市委组织部0871-63160671
昆明市公安局0871-63017185
昆明市审计局0871-6313294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871-64100438
五华区委组织部0871-63602680
盘龙区委组织部0871-65615355
官渡区委组织部0871-67171229
西山区委组织部0871-68227965
呈贡区委组织部0871-67477866
东川区委组织部0871-62121906
晋宁区委组织部0871-67897760
宜良县委组织部0871-67522757
禄劝县委组织部0871-68999586
寻甸县委组织部0871-62653861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9日
原标题:关于昆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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