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晋中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6月19日(周一)早7:30
报到地点:晋中市委党校(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55号)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报到地点聚集,不能前往体检地点,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2.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请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3.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宽松的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和隐形眼镜,方便医务人员检查。报考职位要求为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佩戴矫正眼镜。
4.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
六、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晋中市委组织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54-2636223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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