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申*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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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3年 8月1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5-28386620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5-22385272
原文标题:关于泉州市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九)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qz/klbulletin/de30c1bb-30a6-40a0-b821-0f61479a7a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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