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30岁以下(1993年2月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24年3月14日(含14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的2022、2023、2024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及宁德市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福鼎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⑤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3.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因进城考试岗位报考人员不足导致城区学校岗位空缺的,则该岗位调整为新教师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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