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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名公告(教师岗95)

2024-02-21 13:11:38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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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8:00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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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长治市市直81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2006年2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兵教师专门岗位条件: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退役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5.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

2.网上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将在资格复审环节进一步审核,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月23日至2月26日每日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4年2月27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岗位核减、合并和补报、改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按规定核减、取消、合并招聘岗位数。“应届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兵教师岗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有性别限制的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依据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的原则,该岗位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如果本单位无同等条件岗位,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并发公告进行补报名。其他不达开考比例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改报岗位。

所有补报、改报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15:00完成,资格初审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不再为报考人员组织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4)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24: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

缴费成功,请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报名同时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3月8日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未提交减免手续,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打印。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面试由长治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提供体现资格、技能、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各类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在资格复审阶段,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都视为有效教师资格证,要查验相关资料,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未能体现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和讲课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 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将拟聘人选报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各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 0355-2192522

监督电话: 0355-21925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省、市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人社部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生在省直及各市发布的所有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如重复报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咨询和监督电话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4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sj.changzhi.gov.cn/zwxx/rsjtzgg/202402/t20240221_2868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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