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招聘教职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招聘教职员33名,报考人员可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s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⑴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就读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⑵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3.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一览表》;
⑺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⑽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持有: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专业。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考生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应在报名系统和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在资格审查结束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同时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丹霞英才A、B卡,持卡人可享受安居保障、社保服务、医疗保障、景区服务、交通服务、子女教育等项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阅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6: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⑴提交《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⑵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应届生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保证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⑶其他人员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扫描件;
④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
⑤按照附件1中需提供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⑥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⑦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本次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入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如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因材料不符、不齐、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而造成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
⑴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考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请密切关注。
⑵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20-21日9:00至18: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报考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环节
⑴笔试内容: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教师和出纳(教辅)考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速写和色彩,除考试用纸、画架、画凳外,其他绘画工具、画板需自备。
②报考融合教育、信息技术、科学、体育和音乐教师岗位考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报考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教辅)岗位考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③报考图书管理员(教辅)岗位考综合能力测试。
⑵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⑷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⑸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26日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⑹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17:00,资格复审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进行公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环节
⑴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8:00。
⑵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⑶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⑷面试的内容
①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物理教师、科学教师、数学教师和融合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说课、答辩、才艺特长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等方面能力。(注:才艺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除钢琴外,请考生自行准备)。
②应聘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展示相关领域基本技术技巧(如演唱、乐器演奏、篮球、武术等)为主(如需使用道具除钢琴外,请考生自行准备),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③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④应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纳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⑤应聘图书管理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8日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二)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要求与上述报考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相同。
2.面试环节
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与上述报考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相同。
⑵面试的内容: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⑶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地考核环节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实地考核环节人员。
3.实地考核环节
对入围实地考核环节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招聘考察组将赴实地对入围实地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对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评价、班主任工作能力、本人主持或参与的本学科教学研究、本人所撰写的教学论文、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和培青及承担讲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实地考核×30%。面试成绩、实地考核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待实地考核完成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学校或者韶关市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拟聘人员在体检通过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附件5)。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意见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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