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双峰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根据双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缺员、部分紧缺科目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调教师。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90名,选调岗位为:
初中语文20名、初中数学19名、初中英语11名、初中物理8名、初中生物3名、初中地理4名、初中化学3名、初中政治7名、初中历史6名、初中体育4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美术2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我县除永丰和金开街道以外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在我县农村学校教龄累计满5年。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
年龄不限。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教师职称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有一项相符(所学专业将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认定);如无以上条件,则须有近五年来任教过该科目的经历(经历须任教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出具证明)。
4.下列人员报考须达到农村学校最低服务年限:
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须服务满6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须服务满4 年;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存在“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双峰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双峰县芙蓉学校芙蓉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3.报名方式
①乡镇中心学校发放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单位一把手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②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双峰县芙蓉学校芙蓉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应提供经所在学校签字并盖章的《报名表》,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3)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数。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5)报考人员须签订岗位聘用承诺书,郑重承诺:如果选调入围,必须服从统一调配,否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办理岗位聘用时须根据单位的岗位空缺实际情况予以聘用,若没有相对应的岗位职数则降级聘用,如不服从岗位聘用则退回原单位。
5.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15:00—18:00。
(2)方式:准考证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到双峰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统一领取并发放。
6.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超编单位更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意愿的教师报名。
(三)考试
1.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考试分值100分。
2.考试范围: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新课程理念及应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3.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在双峰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在农村任教工作时间长的优先确定,如农村任教时间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确定。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师德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该岗位不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五)入围方式
根据选调计划,考察合格确定为入围对象。确定入围对象后组织现场选岗,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在双峰人民政府网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分配到校并报审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异动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不服从统一调配或在收到通知后未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1.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了解双峰网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及时掌握信息而影响自己选调的,责任自负。
2.选调教师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3.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738-6821229(县教育局)。
5.监督举报电话:0738-6827329(县纪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双峰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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