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3〕1号)要求,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现就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已经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文骅小学,南宁市江南区福园街与尧头岭路交叉口东南侧(江南万达旁)。
联系电话: 0771-4810932。
四、资格复审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如下材料(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A4复印件一式一份,按以下材料顺序排放):
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身份证。
4.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等级证。
8.专科毕业生要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的证明。
9.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10.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3)。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虚假信息,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按《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参加现场验证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经复审单位同意后,考生本人填写委托书(附件4)签字并按手印,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现场办理审核事项。
(三)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两天内,将手写签名并加按手印的PDF版《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附件5),发送至邮箱:jnjyrsg@126.com。
考生弃权但未按要求提交《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须严格按要求前来资格复审,服从安排,有序排队。
(五)外来车辆严禁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选择绿色出行方式,若有驾驶车辆,请停放校园周边,自行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地点周边无文印商店,请考生准备好各项所需材料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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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zl/nnsjnqjyj/tzgg_35680/t563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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