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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南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科目

2023-12-28 19:54:33
中师华图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或笔试、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9:00-27日17:00期间,到拟报考学校现场提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招聘单位审核合格后,于2023年7月27日17:00前将免笔试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502公室。

2.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4日。具体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8月2日-3日发布笔试有关公告)。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1)加分条件为: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地点:陇海路工人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2室。

6. 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与教学技能测试(讲课)

1.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用人学校等网站上公告,并由各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2.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4)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5)在职教师提供职称证,本人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等材料,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6)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

以上证书及材料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3.面试与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同时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如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讲课与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讲课成绩占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50%。

考试成绩在当日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考试当天,因参加考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考试。其考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增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其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1.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40%。

2.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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