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试行)》和《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笔试后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0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凤山县中学凤校区凤腾楼(凤城镇文笔路56号)
三、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7月27日(08:30—18:00)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凤山县思源街道红军路巴烈社区弄郞中桥东50米)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023年7月27日18:00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书面声明扫描件或拍照发电子邮件至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fj6816345@163.com)。
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复审,并按以下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
(一)报名登记表:《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签字按手印、填写日期。
(二)身份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三)户口簿:户口簿的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四)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已参加认定但尚未取得(打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登录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查看→打印→完成。
(七)承诺书1份: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填写日期。
(八)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单位编制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合同或服务协议书)证明等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严禁所有人员携带手机、资料等其他物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三)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考生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项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相应岗位面试结束,经相关审核程序确认无误,由本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组织考生到原面试室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56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核。招聘单位或承办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56号)要求开展聘用考核工作。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报考考生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将拟聘用人选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规定试用期限,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违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其个人表现将记入凤山县公开招聘不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凤山县事业单位相关岗位招聘。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交通路线。面试当天所有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面试考点。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应当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下载附件>>>
1.凤山县2023年公开第二次自主公开教师面试人员名单2023.07.24.xlsx
2.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承诺书2023.7.24.docx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5d5ab0e7-4fad-4ff5-910f-c97f29baef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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