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知识测验、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石旭昌等2名同志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事业编制人员(见附件1),拟聘用陈绍生等7名同志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见附件2),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反映,于2023年8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宁区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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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事业编制,共2人)
2.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共7人)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二)_通知公告_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5651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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