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3年8月4日至8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共计323人。
二、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
时间:2023年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平定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公交车201路、203路、2路,到平定县医院站下车,上坡即到)
其他岗位(分2天审核):
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公交车201路、203路、2路,到平定县医院站下车,上坡往里走300米)(名单及复审时间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复审时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一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复印)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原件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5、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6、按职位要求提供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已就业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没有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盖章,还需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53-618805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通知。
平定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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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定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2、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原文标题:平定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pd.gov.cn/ywdt/ggtz/202308/t20230801_1684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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