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8月12日结束,现将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根据《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体检工作定于8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18日上午7:00前(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地点:太原市迎泽公园北门(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18号)
三、体检标准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幼儿教师岗位体检费为每人533元,“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体检费为每人480元。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的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二)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三)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不化妆、不佩戴首饰。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气交通等信息,自身负责天气及往返交通等安全事宜。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姓名、招聘单位及岗位等信息。
(六)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日前两天即8月16日18时之前书面提出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安排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经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咨询电话:0351-532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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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
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3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xlf.gov.cn/tzgg/20230814/30060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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