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邹艳梅等41名同志(详见附件)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 9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1120室,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582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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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选名单(第二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
原文标题: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fuwu/jypx/bmxx/t5685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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