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仅面向以下四类人员: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4.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2024届毕业研究生或2022年12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毕业研究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2月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注意事项:
1.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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